《济源市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评体系(试行)》
2017-12-26 11:41:31 来源: 济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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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济源市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评体系(试行)》,加大对全市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评力度,发挥党员干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该测评体系的考评对象为全市党员干部,每年12月份考评一次。考评内容根据党员干部不同类型分为基础考评和分类考评两个方面——基础考评项目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实践养成、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分类考评项目主要是根据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特点分别确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

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基础考评项目80分,分类考评项目20分。测评主要采用个人汇报、查阅资料、召开民主评议会、个别访谈、征求意见等方法。考评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在80分(含)与90分之间的为良好,在60分(含)与80分之间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考评成绩优秀的党员干部,在推荐评选各类先进时优先考虑;考评不合格的党员干部,要通过组织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并强化教育、结对帮扶,促其进步;对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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